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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受各界关注的湖南凤凰“9·4”案件中,受害人湖北少女邱阿红的尸检鉴定结果昨日公布,当地警方已将三份《鉴定结论通知书》送达家属。
昨日上午8时30分,在凤凰县公安局沱出所三楼办公室,死者邱阿红三名家属在律师以及阳新县司法工作人员的陪同下,与湖南凤凰方面有关调查处理及善后人员见面。
凤凰县政府副县长高湘文、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、副局长张任平,以及湘西州公安局支队和凤凰县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与家属会面。
第一份鉴定结论通知书出具时间显示为9月15日,是对邱阿红“死亡原因”进行的法医鉴定,鉴定结论是:“高坠致使全身多脏器损伤死亡”;该结论是依据凤凰县公安局作出的《凤公法检(2010)第43号法医尸体检验报告》得出。
第二份通知书出具时间显示为9月26日,是对邱阿红“上的可疑斑迹及擦拭物”进行了DNA检验,鉴定结论是:“送检的检材上仅检出受害人邱阿红的生物成分”;该结论是依据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《湘公物鉴定(法物)(2010)1373号检验报告》得出。
第三份通知书出具时间显示为9月28日,是对邱阿红的“胃内容、心血、肝组织”进行了“属性”鉴定,鉴定结论是:“所送的检材中,均检出成分”。该结论是依据《公物证鉴定(2010)6127号物证检验报告》得出。